深度伪造与合成内容
要求
生成合成音频、图像、视频或文本内容的AI系统的提供者,必须确保其输出以机器可读格式标记为AI生成内容(第50条第2款)。
发布深度伪造内容的部署者必须清晰且可见地披露这一事实(第50条第4款)。
BAUER GROUP 相关性
BAUER GROUP 不生产或传播任何深度伪造内容。但需注意以下场景:
| 场景 | 义务 |
|---|---|
| AI生成的营销文本 | 建议在发布时进行标注 |
| AI生成的演示图片 | 内部使用:无义务。对外发布:需机器可读标注 |
| AI生成的代码 | 无标注义务(不属于第50条意义上的"内容") |
| AI辅助翻译 | 建议:注明"机器翻译" |
技术实施
以下标准适用于合成内容的机器可读标注:
- C2PA标准(内容来源和真实性联盟)用于图像/视频
- IPTC元数据 用于图像
- 自定义HTTP头 或元标签用于网页内容
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案将在BAUER GROUP产品为外部发布生成合成内容时根据需要制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