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高风险文档
第6条第4款 – 文档记录义务
将Annex III系统归类为非高风险的提供者,必须在投放市场前记录该评估,并在主管机构要求时予以提供。
非高风险分类的前提条件
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(第6条第3款):
- AI系统不对自然人进行画像分析
- AI系统不作出实质性影响基本权利的自主决策
- AI系统具有狭窄的、准备性的任务范围(为人类决策做准备,而非替代)
画像分析 = 始终属于高风险
如果Annex III系统进行画像分析(对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处理,以评估工作绩效、经济状况、健康、兴趣、行为等个人方面),则例外情况不适用。
文档内容
非高风险评估必须至少包含:
- AI系统的唯一标识
- 对应的Annex III类别
- 预期用途描述
- 关于三个条件均未违反的理由说明
- 日期和负责人
- 修改时的版本控制
参见:非高风险评估模板
注册义务
即使被归类为非高风险,仍须在欧盟数据库中履行注册义务(第49条第2款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