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档正在积极开发中,尚未最终定稿。
Skip to content

非高风险文档

第6条第4款 – 文档记录义务

将Annex III系统归类为非高风险的提供者,必须在投放市场前记录该评估,并在主管机构要求时予以提供。

非高风险分类的前提条件

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(第6条第3款):

  1. AI系统不对自然人进行画像分析
  2. AI系统不作出实质性影响基本权利的自主决策
  3. AI系统具有狭窄的、准备性的任务范围(为人类决策做准备,而非替代)

画像分析 = 始终属于高风险

如果Annex III系统进行画像分析(对个人数据的自动化处理,以评估工作绩效、经济状况、健康、兴趣、行为等个人方面),则例外情况不适用

文档内容

非高风险评估必须至少包含:

  • AI系统的唯一标识
  • 对应的Annex III类别
  • 预期用途描述
  • 关于三个条件均未违反的理由说明
  • 日期和负责人
  • 修改时的版本控制

参见:非高风险评估模板

注册义务

即使被归类为非高风险,仍须在欧盟数据库中履行注册义务(第49条第2款)。

文档基于 CC BY-NC 4.0 许可 · 代码基于 MIT 许可